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2020-9)
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司法解释),并规定于2020年9月12日施行。
该司法解释共二十九条,对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主要内容有:商业秘密保护客体、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保密义务、侵权判断、民事责任、民刑交叉以及有关程序规定。
该司法解释对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商业秘密的规定进行了吸收、整合和完善,并且对2019年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商业信息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细化。针对商业秘密的特点,通过多个条款明确法律适用,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加强对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关于惩罚性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故该司法解释未再涉及。
改编自中国法院网